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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17/02/28 17:12    阅读:

中国共产党beat365官方网站委员会

公司党字〔2017〕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按照党章规定,按时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员必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把按规定收缴党费作为党组织必须履行的职责,发挥党费工作的教育功能和政治功能,使收缴党费的过程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的党费收缴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及公司党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公司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核定基数,规范缴纳标准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总原则

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失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模拟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即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编外在职教职工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参照在编在职教职工党员党费收缴基数计算办法。

(四)员工党员

员工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有工资收入的员工党员按照第(一)条的规定交纳党费。

二、严格缴纳时限,规范收缴程序

(一)党员要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要按月收取党费,公司党委要每季度将收取的党费交至财务处,并到校组织部备案。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党组织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三)教职工党员外出(含出国)进修、访学、挂职、读博等,按照第一条的规定交纳党费(党组织关系转出者除外)。

(四)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五)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六)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由支部上报公司党委,再由公司党委报告公司党委组织部。

(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公司党委,再由公司党委上报公司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八)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每月15日至20日为各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时间。党员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九)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员交纳党费的总原则,认真核定每位党员的党费缴纳基数。在此基础上,按照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收到党员个人交纳的党费后,应当填写《党费交款单》,作为党员及时交纳党费的依据。

(十)党支部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将收取的党费上交公司党委。公司党委要按时将党员实交党费全额存入公司党费账户(党费交纳地点:财务处资金管理科),凭内部进账单(第一联)连同《党费交款单》,交至公司党委组织部换取收据。

三、严格纪律规定,规范监督问责

(一)各党支部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的重要内容,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所有党员登记造册,认真核准所属每名党员的党费缴费基数和缴纳比例,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二)各党支部每季度要将支部所属每个党员党费收缴情况以及党支部向公司党委上缴党费的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三)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员党费交纳基数的核定标准,准确核定每一名党员的交纳党费基数,并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表》。

(四)各党支部应该教育党员主动地按时按比例足额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中共beat365官方网站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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